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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漂在城中村:水電降瞭,租不起瞭

时间:2024    点击: 次    来源:0    作者:cheetahostrich - 小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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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是城市的夾縫地帶。


握手樓、小套間,是深圳城中村的“標配”;1.5元/度的電、8元/方的水是城中村自建房的“標價”。這比政府定價高出將近一倍。


城中村“水電刺客”實際上涵蓋瞭公共設施維護費、公攤水電費、維修費以及種種損耗。盡管以上費用並未在租房合同中明碼標價。


然而,2023年10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價格管理若幹規定》(以下簡稱《若幹規定》)正式施行。房東、二房東等“代收費人”如果加價收取水電費,不僅要罰款,還要上征信名單。


城中村供水供電等公共基礎配套設施滯後、物業管理混亂、基層治理回避和推諉……面對頑固的沉疴,政府鐵拳出擊、水電大幅降價,背後卻是租客為政策“買單”——房東不做虧本買賣,社區調解難以治本,水電成本轉嫁至房租。


按下葫蘆浮起瓢,城中村水電費降瞭,其他費用漲瞭,房租也漲瞭。


降瞭的水電費,漲瞭的管理費


半年前,趙成搬進龍華街道瓦窯排村,租下一房一廳。


不到20㎡的出租房,一眼看得到底。逼仄又昏暗的客廳,唯一的光源來自一根50公分長的燈管,簡易的小沙發剛好容納兩人坐下。陽臺對面,女人的說話聲、鍋鏟碰撞的鏘鏘聲從另一棟樓傳到客廳。


“深圳都是蝸居的狀態,是吧?”趙成笑瞭一下。


除瞭租客的角色外,他還兼職這棟樓的管理員、衛生員,平時負責收取整棟樓的水電費、打掃樓道衛生。


《若幹規定》施行後,趙成代房東簽署瞭自律承諾書,承諾水電不加價。然而90戶住戶等來的,不是1元/度電、6元/方水的降價通知,而是房東擺出的兩個選擇:要麼維持原樣,要麼降水電費、漲管理費。


趙成房東公佈的水電費通告  受訪者提供


“如果房東要降水電費,那我的工資就沒人來付。”趙成計算過,拋去公共區域的開支,整棟樓90戶住戶每月用電約8000度、用水約300方。如果按照政府定價收費,每度電降0.3元,每方水降1元,房東要少收2700元,而趙成作為管理員的月薪是2500元。


“拿一個月用電200度、用水3方來算”,趙成開始計算降價後的水電費,“總共便宜60多塊。”降價自然實惠,但對比瓦窯排其他降水電、漲房租的房東,趙成認為維持原樣更具“性價比”。


但並非所有住戶都這麼想,11月開始,兩位業主拒絕繳納高額水電費。大房東要求趙成在12月拆掉這兩位業主的電表水表,停水停電。趙成也曾從中斡旋,甚至咨詢過“抄表到戶”的可行性。然而,面對繁瑣的審批流程,沒有哪個租客願意跑一趟。


龍華區低壓用電報裝(變更)審核表  受訪者提供


李江洋是這棟樓的業主之一。早些年,通過簽訂“房屋轉讓合同”與“律師見證書”,李江洋從大房東手裡買下瞭一套房,用於出租。與租客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寫道:“物業費、水電費皆由物業管理處定價,上述費用如有調整將隨之調整,本出租人未從中獲利。”


按照他的說法,水電費爭議在於大小房東,大小房東的矛盾在於利益分配不均——降低水電費,大房東減少收入,而小房東(即業主)增加出租競爭力。“我是在為租客的權益而鬥爭”,去年8月初,李江洋就已向深圳市信訪局寫信,詢問水電費定價違規問題。


但一邊是敢怒不敢言的租客,一邊是掌握生產資料的大房東,盤算瞭一下,李江洋不想再做“求青天大老爺做主的敲鼓人”瞭。12月中旬,他退出瞭爭論不休的業主微信群。


不止是瓦窯排村,“水電降價難”是所有城中村的困局。


“到目前為止,我沒有收到房東的任何消息”,張浩話裡的時態起始於10月初新規頒佈,截至12月末,房東我行我素,依舊按照原價收取費用。期間,張浩嘗試過投訴,由社區工作人員向房東落實通知,但對方始終保持沉默。


對於租住在龍華街道的周琦來說,1.5元/度電、8元/方水確實“跳水”大降價。但房東巧立名目,以十幾項維護及損耗費用的名義增收瞭一筆100元的綜合維修費。周琦對這筆臨時增加的費用感到“奇怪”,她嘗試向房東要個說法。未料想到,房東以“政策更改出現不可抗力因素”為由,單方面終止合同,要求周琦下個月就搬走。


部分房東巧立名目加收管理費  圖源網絡


華榮律師事務所(深圳)的律師表示,該房東行為屬於違約,周琦可以追究房東的違約責任,要求根據合同賠償。


隨後,或許是擔心周琦煽動其他租客,房東解散瞭周琦所在的租客群。


房東的態度徹底激怒瞭周琦,“太囂張瞭,我還沒有被人趕走過。”加之合約即將到期,周琦決定“撕破臉皮”,在“民意速辦”小程序上提交瞭舉報。舉報成功後,在合同期內,周琦都不必繳納這筆費用。而據她瞭解,其他租戶則接受瞭房東的變相收費。


對於加收管理費的相關解釋  圖源公眾號i龍崗


高額的管理費、惡意停水、調解無用,與周琦的經歷相比,簡上村52棟150戶居民的生活似乎更為艱難一些。


水電降價後,管理費由1.8元/㎡暴漲至4.2元/㎡,經社區兩度調解,最終降至3.3元/㎡——收費標準相當於條件中等的公寓房。然而據走訪的租戶所說,昂貴的管理費並沒有與其相匹配的配套服務。


“三塊三是他(房東)的底線,之後不會更低瞭。”3.3元/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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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理費,意味著房屋面積過百的大戶型業主、租戶,哪怕不住在簡上村52棟,也要每月“上貢”330元給房東。對於小戶型業主、租戶來說,一降一漲,總費用基本不變。


民治街道龍塘社區處置組的回復  受訪者供圖


面對高價管理費,不少業主、租客選擇拒交,卻遭到瞭房東惡意停水的報復性打擊。一位業主說:“每天都有停水的,不交費,房東隨時會停。”經走訪,該情況屬實,甚至“樓裡有一個坐月子的,都給人傢停瞭”。


租客稱:“現在(2023年12月30日)應該還有停水的,昨天很晚瞭,我還聽到瞭爭吵聲。”多數租客表示,並非不接受管理費等公攤費用,但是房東公示的費用明細存在造假嫌疑。


簡上村52棟的收費明細  受訪者提供


52棟,2至16樓,每層樓的水表、電表都被房東裝上瞭一道鐵柵門,隻有房東和管理員能打開。鐵柵門旁貼著一則12月7日的《告示》:請不要破壞公共設施,嚴禁偷用水電等設施,違者懲罰。透過網格,雜亂的電線纏繞在一起,管道裸露在外,地上滿是垃圾。


房東不做虧本買賣,政府定價難以實行


據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統計,截至2022年底,深圳市城中村住房約591.3萬套(間),約2億平方米,居住人口占全市實有人口約60%。


在租賃市場上,中間方往往通過高價水電費“吃回扣”,所以“直租”被認為租房的最優選。但記者在走訪中發現,不論是大房東還是二房東,出租房經營者們一致認為,按照政府定價收取水電費是一筆虧本買賣。


趙成房東公攤明細  受訪者供圖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銷售電價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7〕498號)等規定,深圳市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分兩個類別三個檔次,用電越多、電價越高。按照夏季用電600度以上、非夏季用電400度以上的最高檔來算,每度電單價約1元,而城中村房東收取的電價大多在1~1.5元。


房東解釋道,這是由於城中村多為農民房、自建房,一整棟樓隻有一個電表,未能實現抄表到戶(間)。所謂的“一戶一表”是房東在一個總表的基礎上,分出的幾十個分表。供電局以總表為依據收取電費,算總用電量,計最高檔電價。


階梯水價也是如此。11月份,70方水,房東張麗繳費589.55元,合計每方水約8.4元。張麗將繳費截圖發給租戶,按8元/方收取水費。但租客還是以違規收取水電費為由,匿名舉報瞭張麗。


張麗繳納的水費憑證  受訪者供圖


租客的不理解,讓張麗感到氣憤和無奈:“我們都是虧的還要被舉報!換誰,誰心裡都不舒服!”張麗稱,三層12套出租房的裝修成本百萬以上,不損耗、不維修,最快接近10年回本。而《若幹規定》中“不得加收其他費用”的一刀切,讓她不得不考慮漲租的可能。


據供電局工作人員所說,“合表”可以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城中村出租房的代收費人向供水、供電企業申請合表收費。合表後,供水綜合價格4.87元/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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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自來水價+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供電價格0.6998元/度。


“以前也沒人通知說合表”,張麗回憶起去年11月底,社區網格員通知她簽署協議書時,並未解釋水電不加價、也沒提醒辦理合表,簽完“那份東西”就離開瞭。


但辦理瞭合表的房東,認為合表並無實質意義,電損仍是客觀存在。喬欣說:“我10月份交瞭14000度的電費,可是我隻收瞭12000度的電費。這個耗損怎麼來的呢?”據喬欣觀察,當租客開小燈泡、用電水壺燒水,或者水龍頭漏水時,分表不會轉動,但是總表會轉動。


房東安裝的分表  記者拍攝


分表接用小容量設備,負荷低於1%時,分表不走;樓道內公共區域的照明、監控等公攤水電同樣不走分表。而且,分表本身消耗的電量、線路的損耗均在總表內計量。


此外,一位租房中介提出,在出租屋所有電器待機的情況下,總表停止,但供電局的智能電表照樣計費。喬欣猜測,這或許是因為自己購買的機械表不如電子表靈敏。12月29日,深圳供電局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瞭這一說法。


損耗、公攤、維修……部分房東也曾致電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詢問公攤水電費如何計算、電損怎麼辦,未能得到明確回復。喬欣說:“這樣一直讓房東倒貼錢,什麼道理!”


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規定,“物業的公共部位、共用的設施和配套設備的運行、維護費用等,應通過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解決,不得以水電氣暖費用為基數,加收服務類的費用。”然而,《若幹規定》中僅有“不得加收其他費用”的明文,並無其他解釋。


對於“不得加收其他費用”的相關解釋  圖源公眾號i龍崗


為瞭維持收支平衡,喬欣計劃加收100元的管理費。她認為,樓道的應急燈、監控、門禁本就服務於租客的安全,那麼租客分攤這筆費用也在常理之中。不過,兩相權衡下,租客情願接受高價水電。最終,喬欣還是下調瞭水電費,也沒有額外加收其他費用。


“我怕的是,租客搬走,去舉報我”,喬欣隨後補充道,“這個才是最麻煩的。”


去年冬天,大部分房東選擇暫時觀望——他們預測,年後,城中村出租房將迎來普遍漲租。


事實也確實如此。


年後,網絡上有關深圳城中村“漲租”的帖子熱度居高不下


矛盾重重無法解決,舉報投訴治標不治本


一毛五的電、八塊錢的水,是深圳城中村默認的“潛規則”,溢價的水電費暗含許多“隱形消費”。《若幹規定》施行後,房東不願做虧本買賣,租客不願再花“冤枉錢”,矛盾就此爆發。


根據《若幹規定》,代收費人違法收取居民生活用水、電、燃氣費用的行為,由街道辦事處負責依法查處。但政策的執行層層向下,基層社區才是城中村治理的主力軍——社區沒有處罰權,無法強有力地對違法房東進行管控,“調解”成為瞭“唯一解”。


周琦的投訴便是社區調解的。


11月13號,周琦抱著嘗試的態度在“民意速辦”小程序上進行瞭投訴。與此同時,她也做好瞭第二手準備:如果投訴不成,她就去搬傢。


5天過去,忙於找房的周琦接到瞭社區市政管理組的回復:已向房東普法,並與房東進行溝通,房東表示並未加收該租戶額外費用。


周琦在“民意速辦”上收到的回復  受訪者供圖


“他們隻是打瞭電話給房東,沒有實地調查,隻聽房東一面之詞。”不滿的周琦再次申訴,“我有聊天記錄(證明),他確實多加瞭這筆費用。”


申訴通過,一場在電話中進行的拉鋸戰開始瞭。起初,社區警告房東不允許加收額外費用,但房東態度強硬,不瞭瞭之。第二次,社區聯系房東和周琦,希望大傢當面協商公攤費用,房東拒不出面,草草結束。最後,社區拿出強硬態度,如果房東再不改正,將會對其進行罰款。在社區打給周琦的最後一通電話中,周琦終於迎來瞭好消息:房東答應(不收服務費)瞭!


同樣是電話調解,張麗將那通電話形容為“恐嚇”:“(他們)說我這樣收費,下次就不是警告,是直接換一批人過去跟我談……”張麗雖氣憤於社區網格員不瞭解情況、沒實地調查,但仍做出瞭水電降價的承諾。


政策信息傳遞不暢、街道辦與社區間權責不清、社區不作為等等,都會成為政策落實的絆腳石。


2023年12月,進入執法處罰階段後,記者在漁二村實地走訪,發現仍有房東收取高價水電費。該房東自稱其租賃房屬於商業用電,不歸降價政策管控。對此,漁二村社區表示不清楚情況,建議向蛇口街道辦舉報。街道辦又告知應向社區投訴。


“如果社區無法協調處理呢?”


“可以打12345投訴立案,然後案件會分配到街道。”


投訴的第二天,記者接到來自漁二村社區的來電:“我們上級領導十分重視亂收費問題,網格員在實地核實情況,希望您能提供樓棟信息……”


另一邊,對簡上村52棟150戶租客來說,社區的兩次調解均難以治本。


調解沒有效果,租客不堪房東的停水威脅,也嘗試過多種途徑求助。租戶不敢與房東爆發正面沖突:“公安過來,公安說不屬於管轄范圍;社區過來,社區說沒有執法權;投訴街道,街道就說這是個人行為,能怎麼辦?”


記者假扮簡上村52棟租客,向民治街道執法一中隊致電投訴,希望進一步規范52棟的管理費,接線人卻留下社區自治組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稱:“水電確實降價瞭,我們管不瞭管理費,找龍塘社區去。”


記者打通瞭這個電話,還未說明來意,話筒裡便傳來一句話打斷瞭交流:“你打錯電話瞭。”


“你打錯電話瞭。”他重復瞭一遍,比上一次更急促。電話被掛斷瞭。


再打過去,一陣忙音響起,接著是一段提示音:“您撥打的用戶正在通話中……”,一聲聲回旋在空落落的話筒裡,一如52棟租客們無法傳達的訴求。


產權混亂,“一戶一表”難以實現


房東憤憤,租客不滿,調解難辦。既然現行的水電費管理措施實行起來困難重重,是否存在更切實可行的方法,一舉解決城中村高價水電難題呢?


張麗希望水、電可以像燃氣一樣實現一戶一表,業主、租客直接向供水局供電局繳費,“既能杜絕二房東調表,也能減少房東的工作量,同時降低瞭租戶用水用電的費用”。


針對這一建議,深圳市供電局有限公司表示,在產權、技術、資金三個關鍵要素同時滿足的前提下,深圳市供電局才能配合開展抄表到戶工作。


深圳供電局、供水局對於“建議針對每個出租房實行一戶一表政策”的回復


而早在1997年,深圳市電力局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關於“同一電壓等級、同一用電類別的用戶執行相同的電價標準”的規定,著手對全市所有電力用戶實行抄表到戶,按照市物價局規定價格統一收費。


在深圳城中村,抄表到戶遠沒有實現。產權混亂,是抄表到戶難以普及的重要原因。


簡上村有租客透露,52棟建設初期,原房東的資金不足以建築完工,於是他預先將房屋賣出去,換取資金將房子蓋完。這就導致整棟樓的“房本”在原房東手裡,150套房卻分屬於不同的合作建房的業主。所以,52棟背後的房東不是任何人的“房東”,但是他仍可以借口加收管理費。


在很多城中村,不少出租房被二房東承包或代管,甚至是層層轉租,掌握產權的原房東很難確認。實際上,深圳市市場監督局每年受理關於“農民房東違規收取高額水電費”的投訴數不勝數,但就因其產權問題與其自身合法性的問題很難處理。


“抄表到戶”的“戶”難認定,導致抄表到戶難以實現。


52棟樓外的電表箱上印著“產權分界點”五個字。在產權分界點前,是規范有序、公開透明的世界;產權分界點後,是規劃管理的邊緣地帶。這裡的賬目被遮蔽,暗藏利益的博弈。


簡上村52棟的電表產權分界點  記者拍攝


深圳蕾奧規劃設計咨詢股份有限公司總規劃師張建榮認為,目前的統租成本對於底層勞動者來說依舊太高,深圳市政府應為底層勞動者提供低成本的居住空間;或者,由市政府給予城中村房東一定的水電費降價補貼,以調和城中村民生矛盾。


2024年2月23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全市城中村水電燃氣違規加價整治工作推進會,將“水電費”列入市重點工作任務。


每度電便宜的5毛錢,每方水便宜的1塊錢,實際上關乎每一個“深漂”的真實生活。


26歲出來闖蕩的趙成,在深圳已經呆瞭四五年,記不得搬瞭多少次傢。他向我們細數著一個月裡需要的每筆開銷:上下班搭地鐵,200塊;開網絡寬帶,100塊;租金1300塊;水電費加管理費,300塊;不計夥食費,累起來也有1900元。


“在深圳上班,每一份開銷都是真金白銀。”


(文中涉及人物均為化名。)


作者:沈光萍、吳芷毅、陳向歡、程子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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